注意啦
注意啦
注意啦
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超标电动车
必须在2019年3月31日前
办理备案登记!
凭有效身份证件、车辆合法来源凭证和车辆合格证
向住所地派出所备案登记点申请备案登记
经过备案登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
才可以继续使用
再说一遍
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超标电动车
必须在2019年3月31日前
办理备案登记!
已备案登记的超标电动车
使用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止

如果是符合国标且列入《浙江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公告》(以下简称公告)的车辆则需要进行注册登记才能上路行驶。3月31日后未经备案登记或注册登记的电动车禁止上路行驶。
新的《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》国家标准(以下简称“新国标”)将于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,旧国标也将同时废止。

如果符合旧国标且列入《公告》的电动车必须在2019年4月14日前办理注册登记!
新国标实施后
也就是
4月15日后
只有符合新国标且列入《公告》的电动车
才能办理注册登记
所以
还有车主没有去注册登记
或者备案登记
抓紧时间去派出所登记
如若逾期未备案登记的后果很严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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