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营: | 蓄电池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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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: | 未核实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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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 址:上海市嘉定区南翔东工业开发区昌翔路168号
发布日期: 2011年5月10日 有效期至 2011年11月6日
- 产品描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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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称 上海鸿贝电动车专用胶体蓄电池
型 号 6-DZMJ-24
额定电压 (V) 12
额定容量 (Ah) 24
外 型 尺 寸(mm)
175 165 125
重量(kg) 8.5
内阻(mΩ)@25℃/77℉ 9.6
鸿贝蓄电池特点
高能胶体电动车电池采用纳米硅胶体材料, 具有凝胶后不水化,酸液不分层的优点。
采用特殊的工艺配方及胶体技术,蓄电池在低温环境下,容量保持率在75%以上。
根据蓄电池使用特性设计的板栅结构和长寿命活性物质配方,具有极强的大电流放电性能和充电接受能力,循环寿命更长。
采用极板配重,紧装配工艺,超纯电解质和电池动态与静态相结合的配组技术,保证电池组使用的一致性。
采用优质密封胶,极柱胶及进口品牌ABS原料制造的外壳,确保蓄电池在使用中无泄漏,安全可靠。
采用极强渗透力的胶体电解质,蓄电池容量的稳定性更佳。
鸿贝DZM系列充放电方法:
充电
推荐采用三阶段充电法:
Ⅰ恒流充电:以0.15C2-0.18C2A恒流充电至14.8V/只。
Ⅱ恒压充电:以恒压14.8V/只继续充电,当充电电流下降至320mA(12Ah)、600(20Ah)、720 mA(24Ah)时,转为涓流充电。
Ⅲ涓流充电:转以恒压13.8 V/只继续充电,当充电电流下降至最小并稳定2小时不变充电结束。
放电
蓄电池正常使用时,最大启动电流应限制在1.5C(C为电池容量)A,正常工作电流应控制在0.2C内,蓄电池严禁过放电,为避免过放电,每只蓄电池(12V),最低放电保护电压为10.50 V。
电池使用后(放电深度65%左右),必须及时进行充电,在没有充足电以前,禁止再次放电或亏电存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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